东城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简化人才公寓申报流程,结合新区实际,管委会对《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柳东规〔2018〕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详见柳东规〔2019〕14号-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