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环境,简化人才公寓申报流程,管委会结合新区实际重新修订了《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并于6月24日起开展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租房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信息

此次申报人才公寓的房源位于柳东新区科技园西三路13号(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南侧,华美达酒店东侧),分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种户型,全装修标准,主要用于新区各类人才在工作期间的政策性租赁周转用房。

二、租赁价格

1.人才公寓租赁价格约为同类地段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剩下的50%由柳东新区管委会补贴。各类人才租赁人才公寓期间,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修缮维护、更新的费用,以及产生的物业服务、生活垃圾处理、水、电、中央空调费、网络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2.A—E类人才或其他经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可减免12个月的公寓租金,之后继续租住的,正常缴纳公寓租金。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才认定条件:符合《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 A-H类人才分类见附件2;其他经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

   注意:人才认定不受限于“新引进”,只要符合A-H类人才分类中所提到的学历、职称、奖项等条件即可申报人才公寓。

(二)住房条件: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柳州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过其它住房优惠政策。(已购买期房但未交房的,在交房之前也可申请人才公寓。

(三)在职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与柳东新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以本市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由企业总部派驻在柳东新区工作的中高层领导,以企业聘书等相关证明为准;3.“柔性引才”的方式引进的外来技术和管理人才,以相关协议材料为准;4.其他经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在职方式。

四、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2019年6月24日起开放申报,工作日期间均可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登录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申报系统网站(http://www.ldhrd.com/gongyu/yu2019/login),按要求进行个人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个人注册前,请联系所在单位人事等相关部门,登录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申报系统网站开通企业账号,具体操作办法请见申报流程。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证/护照(本国公民请提供身份证,外籍人士请提供护照);

2.结婚证(如有)

3.在职证明材料(说明:①现任全职的人才请提供个人社保参保缴纳证明,可登陆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siw.lzsrsj.com/打印现所在单位近三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②总部派驻的人才请提供相关聘书等材料;③柔性引进人才请提供相关协议;④应届毕业生请提供三方协议等相关材料)

4.公示情况说明由单位提供,模板详见3

5.柳州市人才类别认定材料说明:①已进行柳州市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可直接上传《柳州市人才类别认定审核表》;②未进行柳州市人才类别认定的申请人请根据《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柳人社规〔2019〕1号),将人才认定相关材料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待现场审验时与公寓申报材料一并交至柳东新区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

6.其他证明材料

由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人才待遇证明或其他人才认定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请流程包括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现场审验、官网公示、房源分配五个步骤。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申报。

2.线上审核。

1初审: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并上传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3)

2复核:柳东新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通过单位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复核。

3.现场审验。通过人社局复核的申请人在收到短信通知后,携申报材料原件到柳东新区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审验地点:新柳大道111号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11、12号窗口,并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办理地点:新柳大道111号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11、12号窗口

4.官网公示。经现场审验合格的,在柳东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房源分配。公示无异议后,柳东新区人社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安排公寓。

特别说明:总部派驻、柔性引进人才、应届毕业生等人才可在来柳报到前,原则上提前一至两周由所属单位协助进行线上申报,通过人社局线上审核以后,待来柳时提交相关原件进行现场审验,通过现场审验当天可直接给予安排入住公寓,其他未尽手续须在入住公寓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租赁手续

1.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人才公寓一楼物业前台签订租房合同和办理入住手续,原则上为一年一签,到期后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审核入住资格。

2.人才公寓实行押二付一、先缴纳租金后入住的原则。承租人应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如不及时缴纳租金及押金,将视同违约作退房处理。

3.因申请人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入住资格或退租的,原则上半年内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72-5305060

邮箱地址:XIONGJ @LDHRD.COM

咨询地址: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11号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

 

   附件: 1.《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9〕14号)

          2.人才公寓户型申请资格及相关收费标准一览

          3.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4.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柳人社规〔2019〕1号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24


关于参加柳东新区人才公寓租房资格申报的通知.zip